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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不孕症治療(試管嬰兒)補助方案,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,且透過機構線上申辦作業,就醫諮詢、申請補助快速便利。

■擴大補助對象: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,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。

■補助額度: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,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,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,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,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,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,給予補助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■補助次數上限:受術妻年齡在39歲(含)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,最多補助6次;另年齡在40歲(含)以上至44歲(含)以下者,最多補助3次。

■申請流程:不孕夫妻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療程,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,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費用補助線上申請,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,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。

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資訊,可至國民健康署官網「試管嬰兒專區」查詢(https://reurl.cc/zerX07),或撥打補助諮詢專線(02-2558-0900)。

(國民健康署廣告)
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93%B4%E5%A4%A7%E4%B8%8D%E5%AD%95%E7%97%87%E6%B2%BB%E7%99%82%E7%B7%9A%E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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